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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貼新聞-「辣妹」遭狼掐臀 報案始知男兒身


http://news.pchome.com.tw/society/tvbs/20090706/index-12468556798568139002.html


 


之前在自己的第一本書曾經有寫到,其實像我們這樣穿女裝的人,對社會的治安也會有不少正面的貢獻,尤其是在對真實女性的安全方面。


當社會上漸漸有越來越多像穿女裝的男生時,相對的對於一些色狼就會有遏阻的作用,原因是這些色狼也會害怕遇到找錯對象,也因此那些色狼就不敢隨隨便便去襲擊女性。同樣的對於那些內衣賊也是相同的理由,讓他們偷到了不想偷的物品。


 


還有其他的正面貢獻這裡就不多寫了,都蒐藏在葉子的第一本書裡面。


 


因此希望真實的女性可以多多支持我們。


 


另外對於新聞的內容,如同家族的一個姊妹所說「性騷擾別人還說看到鬼~有夠惡劣的。」


葉子個人也是覺得這個社會的價值觀是不是真的出了問題了,犯罪的人竟然還敢說出那樣的話,如果有人認同犯罪的人所說的話,那表示教育真的失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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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葉子在雅虎知識網發問的問題,有兩個人回應,參考看看或許可以多一些思考的空間囉。


 


Q1:抱歉,我想要知道是否有明確的法律明文規定,男生如果進到女生廁所上廁所,會有什麼罰則。或者會引起其他相關的法律問題(例如性騷擾、猥褻等...)


 


A1:正確來說看你是針對國家所設立的女性公廁,還是對一般人?


A2:如果是前者,刑法並無規定男性進入女性公廁要科以刑罰,所以無罪。


A3:但如果你是上廁所遇見其他女性,對方要是懂法律還是有辦法讓你吃上官司,順便跟你解釋一下,是這樣的,刑法不接受習慣法但是民法卻接受。


A4:什麼是習慣法?習慣法:民法第1條前段規定:「民事,法律所未規定者,依習慣」。即係現行法中,習慣法(為法源之一)的法律依據。此外可能成為不成文法源之一的習慣,尚不可違背公序良俗,此即民法第2條之規定:「民事所適用之習慣,以不違背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為限」。做為不成文法之一的習慣,有學者將之稱為習慣法,以示和單純習慣有所區別,亦即事實上的習慣經法院援引做為裁判依據後,原來的習慣才成為習慣法。我國之制,習慣如何能成為習慣法?其首要條件,自是法官在審理民事案件時,援引為判決依據(形式要件),但法官能援引之習慣,須符合下列四個條件:


(1)須社會上有反覆常行的習慣。


(2)社會上成員對之有法的確信。(人們規範上的確信)


(3)須為法律所未規定之事項。


(4)不違背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


※此習慣法解說引自敝人教授指導教授之書之詳明整理


 


所以你看喔


(1)須社會上有反覆慣行的習慣。


你進女廁社會反覆慣行出入女廁的是否僅有女士呢?沒男士吧?


(2)社會上成員對之有法的確信。


(人們規範上的確信)若非受監護宣告之人(原禁治產人)、或精神耗弱者,一般正常社會大眾都確信有義務遵守這樣的規範,男生去男廁,女生進女廁。


(3)須為法律所未規定之事項。


這邊法律沒規定你不能進去女廁,如果假如有這個法案也沒經過立法程序,訂定在刑法典內。


(4)不違背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


你看男生進入女廁的行為是否涉及違背公共秩序,或這個社會的善良風俗型態。如果該女性有辦法找到法益侵害,那可能隨便盧個精神賠償也並非不無可能。即使某女援引民事習慣敗陣了,還是有法理能治你。


民法第一條:「民事,法律所未規定者,依習慣,無習慣者依法理」。


民法第二條:民事所適用之習慣,以不背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為限。而且可能涉及不作為犯,你什麼都沒做只是去女廁方便沒犯罪,但是違反期待可能性,期待可能性就是社會期待你去做的,社會不會期待你進女廁因為這不是它的期望。


什麼叫不作為犯?換言之就是有所不為,簡言之就是你什麼都沒做?還是不懂對吧?舉個例子:媽媽不餵小孩吃東西將小孩餓死,這名母親又不偷不搶不騙,但是他欠缺社會的期待,依此以不作為犯處斷這名媽媽。


 


綜合以上來說:


1.你進女廁會被予以非難 2.你進女廁有道德層面譴責 3.你涉及不作為犯 4.有期待可能性的問題5.你要保佑法官不要援引習慣法造法6.你要保佑習慣法敗陣法理也一起敗陣


當然以上前提是有女性認為國家給予她們的專屬空間,你有侵害她們法益的嫌疑,男生當然身為公民也能使用但社會也針對同等公民男性設地專屬男士方便之地。再來除非被你撞見的女性報警否則一般來說你只會聽到尖叫聲。


 


Q2:我們是一群喜歡穿女裝的男生,但是有一個很大的爭議就是,假如要上洗手間的話,到底是要上男廁還是女廁?


A1:依當時穿著情況而定,若打扮為女性則入女廁,若打扮為男性則入男廁。


A2:為何呢?不容易引起異樣眼光,女性普遍接受率高,雖然部分也會有反感但你都身著女性衣物了,代表你內心有女性衣物之喜好,小弟在大膽推斷具有部分女性要素所以可能會被體諒,雖然表面與實體你並非女性,比你穿著男性衣物正大光明走進去女廁引起的騷動必有落差。


 


Q3:但是我的主張遭受到許多人的反駁,不少人認為既然是女裝都已經把自己當成女生了,為什麼不能走女廁。


A1:你的主張很好但是不符合社會實際現況,只是一個理想化主張,因為會引起騷動還有其他社會問題,大多人不願意因為上廁所而惹上大麻煩,而且被看出是男性也會有不好意思的羞恥層面問題。


 


Q4:因此想要詢問是否有真正的法律規範,或者相關法條確實證明男生走女廁就是違法。


A1:並無違法在此不再贅述。


 


Q5:簡單來說,假如一個男生以不變裝的情況走進女廁,如果被送到警察局,警察會如何處置?會用什麼法律來判別?


請參考以上,不再贅述。


 


參考需知:以上資料來源感謝甘添貴、 謝庭晃 教授捷徑刑法總論、徐名駒檢察官與王國治法資訊律系主任合著本土案例式教學法學緒論、刑法界權威林山田的刑法通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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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沒有明文。我是專指「男生不得進女廁」,至於男生進女廁是有犯罪的動機,如偷看、偷拍...等,或是變態的行為,原則上法律是沒明文的。


二、我國是採「罪刑法定主義」,也就是你「構成了」刑法中的「某條某項」的要件,而依該條該項之規定判刑罰。在法律的世界裡,其實是抽象的,任何事情都要講求証據。


三、話說回來,一個男生進入女廁,通常女生會怎麼說:「變態」、「有色狼」......也許你是無意的,因為男扮女裝習慣了呀,但你要想想,為什麼要區分女廁、男廁如果男生進入女廁是沒關係了話,那又何必分男、女廁呢? 就一間廁所大家一起上呀。沒錯啦,法律是沒有明文,那是不是沒有明文就可以大喇喇的走進女廁呢你會想說「法律又沒說男生不能進去」,如果你是這樣想,那就去做吧,反正法律是講求証據的,你只要敢有「非分之想」而走「法律」的漏洞,也是可以。


四、「規範」是法律與道德共同的核心,也許你認為有理,但實際上在已習慣的人們眼中,你卻是異類,異類有兩種,一種是正向想法的,另一種就是反向想法的,就如同男生為什麼不能進女廁的想法一樣。男女有別,男女就是真的有別,在方便與不方便上,真的不同。


五、綜上所述,在法無明文的管理之下,可以做,不可以做仍然受到社會道德的規範,若認定法無明文而去做違反道德常規的事,那勢必會給立法者一些衝擊。心理要正常,看事情才會合情合理,既然心正常了,也就不用煩惱自已會不會違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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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看了『送行者』這部片子,覺得裡面有一些跟我們這個族群相關的內容還不錯。


裡面有一個案例就是說到一個類似於我們這個族群的人往生,往生前應該是周圍的人都不認同,但是在往生之後家裡的人才省悟,尤其是她的父親發現,不管身分是男還是女,往生者始終就是自己的小孩。


 


因此有機會可以試著讓我們在意的人看這部電影,


如果沒有看過的人可以和他們一起觀賞,


順便可以觀察他們的反應和想法。


 


給彼此多一點的思考空間。


如果真的是在乎我們的人,希望他們能夠理解不管我們的外再在怎麼改變,我們的本質還是沒有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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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他們的歌曲參考網頁,
有不少,就選前兩首代表

就葉子個人覺得還真的不錯聽呢
!!!

http://www.youtube.com/watch?v=YrYGzWl0UWA

http://www.youtube.com/watch?v=c8Bj2I0m8x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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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醜女人,只有懶女人.這句話是真的,只要有心,每個人都會找到她自己的彩妝密碼.


 


葉子有想過怎麼讓社會感動接納我們嗎?


我的想法還蠻直接的,那就是"第一印象"的加強,變裝出去不可能100%perfect,但是希望是能:即使被看穿,也要讓人覺得是"這男生打扮的還不錯"而不是"噁心的怪叔叔".這個目標去邁進.


沒辦法,人們的第一印象即是外表,這關不努力,往後的(與他人)其它觀念的溝通,都會更形困難.


因為我覺得葉子要努力的不只是姐妹們的問題,還有心要打入圈外,期望外人能夠正視,理解我們,由葉子想出書,做演講我是感覺葉子想要的東西真的不太一樣 .


 


不過我要說的是,不管妳怎麼努力,大概還是會有1/3的人會認同,1/3的人不表意見,1/3的人打死不能接受就是不能接受.那就以鞏固認同的1/3,爭取中立的1/3為目標去奮鬥吧.這樣就有2/3的絕對多數喽,加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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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面是芷萱留言給葉子的話,對於內容葉子覺得說得很有道理,所以就經過芷萱的同意後轉貼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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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子會好奇的問一下其他變裝有一段時間的姊妹們

到目前妳們有什麼感想呢???

一來可以讓剛變裝的姊妹們多一些參考,我們走過的路,或許將來她們也會遇到.

二來也可以讓我們自己多一點省思該怎麼繼續往前走^^.

不管是有什麼想法都可以說出來看看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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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天失眠,昨天星期六又忙一整天,而且天氣一天下來都很熱,還有書沒有看,這個星期的變裝只好先休息>"<..
因此宣佈...本週無大事
...

雖然本週無大事,但是不表示葉子偷懶,葉子沒事的時候也會東想西想,其實已經想到一個了,等有時間在PO


 


所以姊妹們假如有任何ideal,不管再小的想法、突發奇想或甚至你認為不太可能實現的ideal,想都歡迎來這裡說說看,搞不好因為你的一個小小的想法就能夠改變了許多人的一生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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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兩個問題?


 


1.      有一個瘦子和一個胖子,假如兩人分別各自走在一條火車鐵軌上,哪一個會比較遠?


2.      瘦子和胖子要怎麼樣才能走得最遠?


 


答案很簡單,相信每個人幾乎都會猜得到?正常的話應該是胖子走得比較遠。


(除非有人會認為是腦筋急轉彎,然後回答「同樣遠!因為火車來了! ˋˊ來亂ㄟ喔」)


 


為什麼呢?我之前的想的答案是「胖子因為比較重,重心比較穩,所以可以走得比較遠。」


可是問我們這個問題的人,卻告訴了我們另外一個另類的答案。


對方解釋說「胖子會走得比較遠的原因是,正常人假如走在不穩定的地方時,通常會往自己的腳踩的地方看,但是這樣反而會讓自己更不能平衡,相反的假如往越遠的地方看的時候,而不要太在意自己腳底下的反而可以走的越穩定。而胖子因為看腳的視線被自己的大肚子遮住了,只能夠往遠一點的地方看,因此胖子才能夠走的比瘦子還遠。」


 


當對方講完了這個理論時,再繼續說出了一個大道理


「做任何事情假如想要走得遠的話,我們就必須要把眼光往遠的地方看,如果只是一直注意自己的腳步,很快就會因為不平衡從鐵軌上摔下來。」


 


接下來對方又問了第2問題,大家都想不到答案,這次對方很快的就公佈答案了。


「瘦子和胖子要怎麼樣才能夠走最遠呢?答案很簡單,只要兩個人手牽手,就可以走得非常遠。」


同樣的對方繼續說


「當做一件事情的時候,假如能夠和別人手牽手一起去做的話,相信就能夠走到很遠的地方去。」


 


以上是葉子N年前去聽別人演講的小故事,到現在仍然感受尤深。


 


在此葉子也想分享給其他姊妹們,


 


※當我們遇到不安的時候,記得不要把焦點執著於眼下的情況,試著把目標往更遠的地方看,或許就可以慢慢平復內心短暫的不安。


 


※當我們遇到困難的時候,記得可以找其他朋友互相彼此幫忙,試著和別人手牽手一起走,或許這樣就能夠讓我們平穩的走得很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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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裡,葉子要大聲的說出來~


 


『我好希望可以結交到真實的女生來做我的好朋友。』


 


葉子真的好想要、好想要、好想要和一些可以認同我們真實的女生認識成為好朋友。因為有時候會覺得自己沒有什麼朋友,感到很孤單也很寂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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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子有一個傾向,就是不喜歡和男生一起出去玩,原因一般『正常』男生的話題我都不太感興趣。


例如:汽車、股票、情色話題、、、等


1.在遊玩的沿途路上,常常就去注意別人的車子,不管是從後面超車過去的或者是停在路邊的,然後很興奮的跟你說「你看!你看!那是XX…車子耶!它配有XX,馬力XX,一台XX元。」


2.吃飯的時候也會對你說「最近XX股票不錯喔!XXXXXX這幾支股票,從多少漲到多少。之後將來


3.話題之中,三不五時還會參雜一些自以為有趣的情色話題。


當然,葉子不是說這些話題不好。只不過葉子就是沒有研究,也不感興趣。除非對方可以把這些講得很有內涵也很精采【◎註1】。


 


葉子不是沒有好的男性朋友,不過通常就是偶而見個面聊聊天,聊也都是聊曾經一起共同經歷過的趣事或是彼此的近況。另外有的也都有家室了,不太方便去打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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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許有人會覺得葉子是個積極開朗的人。沒錯!葉子是這樣的人,不過有時候也會很需要有人陪伴與關愛。


葉子的內心其實一直很渴望可以得到除了家人以外的女生那種溫柔體貼的關愛。葉子在某個心情日記裡面曾經這樣寫過「我最想要的東西之一就是可以吃到女生親手為我做的便當。」


 


為了應付一路上走來的風風雨雨,葉子必須將自己武裝成堅強、開朗、陽剛的樣子。但是有時候也會有能量用完、換成不需要那麼勉強自己的自己來讓自己過得輕鬆一點,讓自己好好休息一下。這時會好想有個人可以在身旁陪伴,可以給我一點溫柔體貼,或甚至可以讓對方抱抱或是跟對方撒撒嬌。


不過或許由於自己不擅長異性關係,長久以來一直尋求不到這樣的支持。所以最後才會轉而變成想要讓自己短暫的成為女生的角色而穿上女裝。這是以前想要穿女裝的心情之一。


 


目前葉子平常的生活圈和工作環境幾乎能夠接觸女生的機會不多,就算是有也是短時間的,況解也不太可能敢跟對方說我的狀況,畢竟仍有許多的顧慮。


所以才會想從網路上自己的部落格發表文章,直接尋求可以接受像我這樣狀況的女生做好朋友。


會希望彼此無聊的時候可以談談心事聊聊天,或是彼此有空的時候一起出去玩、吃吃飯、看看電影、喝喝下午茶,葉子想要穿女裝到許多好玩的地方,然後到處吃喝玩樂拍照下來作紀錄。


由於葉子的身份是男生,所以多少會有別於和一般女生結伴出遊遇到特殊狀況時來的有保障。


 


因此,假如有真實的女生覺得可以接受這樣的葉子成為朋友或者有任何疑慮的話,都歡迎寫email或是即時通來跟葉子連絡。


當然可以的話,有空也常常歡迎到葉子的部落格、加入家族(http://tw.club.yahoo.com/clubs/sunshineCD/)來看看。並幫忙我們宣傳囉!一切拜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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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1


葉子就遇過有人是把股票當作是一種藝術在研究,而不是在於賺錢或是炫耀。對方把股票的漲跌曲線用來比對大自然的法則,或者會把股票比喻成一種的戰爭的攻防戰,像在說故事一樣,聽起來就覺得很有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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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到陽光下的第二階段準備開始了


在往後即將可能做一些冒險之前,葉子有些話想要再度說明


 


葉子做這些冒險的用意,


不是在跟炫耀自己擁有一些別人所沒有的,因為每個人身上都擁有的讓別人羨慕的地方。


也不是在表現自己好像很勇敢,不在乎別人的眼光。因為比葉子更有勇氣的人太多了。


更不是要想展露出自己打扮成多像一個女生。


 


其實葉子真的不會想要把自己的相片放上去。因為天生外在的條件,加上後天年齡以及比別人晚走出心理障礙的關係,到現在想要讓自己說多像一的女生的話,已經是很遙遠的路了。


說真的,葉子真的很忌妒那些天生就長的很像女生、甚至是比女生還漂亮的男生。不用化妝穿女裝走出去,別人仍把她們當成美女。以前的自己常常看著別人的那些相片自己偷偷的流著眼淚。


假如可以的話,葉子是希望自己能夠像某些姊妹們,根本就不用變裝就可以很自然的以女生的身分生活在這個世上。而不是寫了許許多多的文章,經歷了這麼多年,告訴自己、告訴別人是怎麼一步一步去走出來。也就不用在哀怨為什麼就不能像那些人一樣可以直接簡單的就走出來了呢。


當然,現在的葉子也只能面對所有的事實。


或許老天發給我一副不是很好的牌,但是葉子不想就這樣放棄,葉子會想要認真、積極、精采的去打好手上的這副牌,把握、珍惜手上所擁有的每一張牌。


 


以前葉子最初的願望就是想要走到陽光下,所謂走到陽光下有兩種情況,


第一種是內心的走到陽光下,意思就是說對於自己所在意的人,能夠勇於對他們說出自己有這樣的情況。


第二種則是穿著女裝沒有顧慮、輕鬆自由的走在陽光底下。


第一種情況葉子覺得做得差不多了。


第二種情況在目前的台灣,還不太能夠接受以男生的長相(不是把自己打扮成女生的樣子)穿女裝就可以在陽光下,除非是特殊的情況。


所以暫時就只能以女生的樣子穿女裝走在陽光下,當然第二種情況對於葉子來說仍是不太及格的。但是葉子已經盡最大的努力在改善了,而到目前已經快接近一個界限,因此能夠再改善的地方也不多,不然除非就是要去整形了。因此第二種情況葉子也覺得已經差不多了。


 


所以對於葉子而言,最初五年前的心願-走到陽光下,以烏龜爬的速度也算是大致完成這一階段想做的事情。


接下來就是會想要試著慢慢到四處遊玩、接近人群。


理由-


第一、給自己一個持續變裝的動力,常走出去不但可以轉換心情也可以讓自己多練習穿著與打扮。


第二、為了下一個目標鋪路。葉子想要做的事情一直都沒有改變,只不過目前自己的能力不足。而現在所能夠做的,就只有先以寫部落格的方式發展,希望將來有機會可以出書。或許這樣就可以擁有一筆小資金,之後再利用這筆小資金去成立專屬於姊妹們的空間。


第三、希望能夠利用這樣的方式鼓勵姊妹們。想想,像葉子這樣不太及格的變裝都敢到處晃了,更何況許許多多條件比葉子好太多的姊妹們,妳們還在帕什麼呢?


第四、讓這個社會可以多接觸像我們這樣的人。許多事情都是見怪不怪了。讓自己多曝光一點,之後看到其他類似的情況也就不會覺得有什麼了。根據葉子的觀察大概是『三次』。意思就是說當我們第一次看到奇怪的事物時,會覺得很奇怪,不過看了第二次、第三次以後就不會再覺得有什麼了。例如,剛開始第一次穿女裝在家人出現,家人會覺得很奇怪不習慣,連我自己也都會覺得很彆扭。不過在他們面前出現過三次以後,彼此也都覺得沒有什麼奇怪的,一切變得習慣自然了。這是人類的習性。


第五、應該還有其他的理由,不過還沒有想到>Q<


 


最後,真的很感謝一路走來給葉子支持和鼓勵的姊妹們、家人還有自己以及認同、支持、願意接受我們的社會大眾們。


 


葉子的腳步會繼續往陽光的方向邁進。希望越來越多跟葉子有同樣想法的人能夠團結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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飆車族很惡劣又很『俗辣』吧!


看別人不順眼就去砍別人,這代表什麼?


代表這些人不懂得用腦子思考又無法控制自己情緒、加上把對自己的沒自信發洩在別人身上。做壞事又不敢一個人承擔,只靠著成群結黨來壯自己的膽子,去欺負一些比自己弱小、手無寸鐵的人。這樣不是『俗辣』不然是什麼?


 


但是還有跟『飆車族』很相似的一些人,就是那些歧視跟他們自己不一樣的人。


例如,像我們變裝沒偷、沒搶,沒去做傷害別人的事情,可是就是會有一些人對我們排斥、謾罵、甚至是侮辱、惡意傷害。


這樣的行為跟『飆車族』看到不順眼的人就去砍別人有什麼兩樣?


就只是因為看我們不順眼而已?


 


這個世界上的不公平,很多不是來自於天生的條件不同,而是來自於後天對待彼此的差別待遇。


假如做同樣的工作,但是老闆卻給不同的薪資,這樣會不會令人感到不公平呢?


假如兩人同時犯了同樣的錯誤,一個有被處罰、一個卻沒有,這樣會不會令人感到不公平呢?


假如一家店,店員是以客人服裝的不同或者是消費金額的不同,而服務的態度就不一樣,這樣會不會令人感到不公平呢?


 


同樣的,一般人和變裝的人同樣都是人,為什麼就會有不同的眼光和差別待遇。


所以那些歧視變裝的人,記得當自己遇到不公平的事情時,你們沒有資格去抱怨『不公平』,原因不要懷疑~~~不公平就是你們自己開始造成的。


當然,你們也沒有資格去批評什麼人是『惡人』,因為你們所做的行為跟那些惡人的心態沒有兩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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姊妹們在彼此互相邀約的時候,有時候會害怕是很正常的。

葉子也是過來人,到現在假如要跟姊妹相約的話仍然也還是會害怕。

但是葉子覺得,要麻就不要答應,既然答應了就請遵守承諾,就算是害怕也不能就這樣放對方的鴿子。

即使是害怕,也請告訴對方說妳害怕、不想去或不敢去。不要把對方當成是傻子讓對方在那邊苦苦的等。

要知道對方也是花了跟你同樣的時間、精神和勇氣。

尊重別人、尊重自己,承諾既然是從自己口中說出來的就要為自己的承諾負責。

希望大家往後假如跟對方有約的話,就算是害怕、心情不好不想去、、、等理由,也請跟對方告知ㄧ下。

試著說出心裡的感受,也是讓自己走到陽光下的關鍵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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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曾經去一家大寮客戶的工廠收資料,那一家客戶位置在大寮郊區外,是在幫別人安裝演唱會的音響之類的,這不是重點...

重點是那一次走進他們工廠的時候,突然想到假如有這樣一個那麼大的地方該有多好,可以約姊妹就在那邊變裝或甚至是聚會、烤肉、辦活動都是非常棒,尤其是晚上就更安靜了,大家可以無憂無慮的不受到打擾或者是打擾到別人
...

之後也陸陸續續經過了大發工業區的工廠,發現那邊的工廠都非常的大,光裡面停車就可以停個5-6輛沒有問題,更不用說廠裡面大約可以輕鬆容納50人以上。


~~~突然好想要有個那樣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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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劇抹布女孩中,女主角的老師曾經在女主角想不開的時候跟他說了以下的話,


 


「你知道嗎?鴨嘴獸和食蟻獸,人們都說它們很奇怪,明明是哺乳類動物卻是生蛋,但是不管是鴨嘴獸還是食蟻獸,卻不覺得自己有什麼奇怪,只有人類才覺得它們奇怪,是人類自作主張的認為。


它們都很不容易,它們以自己的方式拼命地活著。


自身的價值是不能由別人來判斷,堂堂正正地過自己的生活不就好了,對吧!」


 


之後,女主角的老師也因為某些事故而想不開,換女主角跟她老師說,


 


「鴨嘴獸我想鴨嘴獸它從不會覺得自己毫無價值,老師你不是告訴過我麻?


不管是鴨嘴獸還是食蟻獸,都拼命地活著,即便在別人看起來很奇怪也沒關係。


我從小就一直覺得自己和別人不一樣,做什麼都很失敗,總是完成不了目標,甚至覺得自己不在會更好,又失望又無助,但是後來我終於意識到,其實可以按照自己的方式生活所以請老師別說自己是毫無價值的人


 


 


以上的對話,在當遇到別人不認同我們的時候,或許可以讓我們有多一個思考的空間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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禮物、專櫃、耳洞、血拼女裝


 


12/07(日)日文檢定考終於考完了。


不要問我考得怎麼樣,葉子在第一句話已經說的很清楚了終於考「完了」


總共考三節,第一節的『單字語彙』和第三節的『讀解文法』應該都還ok。可是就是死在第二節的『聽力』,聽懂不到30%,這樣還不死看來要等到明年上半年要再考一次了。


不過考完後總算是可以輕鬆了,之前我跟朋友每個星期天都會約在一起看書,我和另外一個同學連續15個星期天從沒有缺席過。而每個星期六我要工作,所以意思就是說之前的15週的假日都沒有屬於自己的時間,所以就一直等到上個星期考試結束。


考完試以後首先就是瘋狂的打電動【三國志十】打一個星期,然後這個星期才開始慢慢從墮落中回到現實,所以前一陣子的有發生一些事情也一直拖到現在才來寫下來。


 


為了給人不要有好長一段文章看起來很累的感覺,所以把最近所發生整篇文章按照日期來分段po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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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維基百科)


http://zh.wikipedia.org/w/index.php?title=%E7%81%AB%E5%BD%B1%E5%BF%8D%E8%80%85&variant=zh-tw


http://zh.wikipedia.org/wiki/%E6%BC%A9%E6%B8%A6%E9%B3%B4%E4%BA%BA


 


在火影忍者正式故事展開的12年前,一隻被稱為「九尾妖狐」的巨大妖怪襲擊木葉忍者村。當時的第四代火影犧牲自己的性命,把妖狐封印在剛出生的孩子 — 漩渦鳴人身上。


第四代火影被村裡的人認為是英雄,但他更希望村裡的人同樣地將鳴人當作英雄看待。但村民認為鳴人就是「九尾妖狐」的化身,而不是作為封印的妖狐容器,因此為鳴人自小便被人歧視。


重新復出的第三代火影已經禁止村人和後代提到這次的突襲事件,但此舉仍不能阻止人們把鳴人視為敵人。就連他們不知情的後代,在父母的感染下,亦疏遠鳴人。因此,鳴人從小備受孤立,既沒有朋友也得不到別人的認同。為了引起其他人注意,鳴人經常惡作劇。但這種狀況在他成功的通過「忍術學校」的畢業考試後逐步改變,並以「超越以往所有火影」為目標,尋找屬於自己的忍道。






常常被別人笑說30幾歲了還在看卡通,但是這部卡通確實給了我有非常深的感觸,也從裡面學到很多的事情並且得到了很大鼓勵。


 


火影忍者主角鳴人小的時候,就被村子所有的人都當成是異類,大家都叫他「九尾的小鬼」,如同劇情所介紹的一樣,大部分的父母因為聽到上一代的說九尾妖狐造成災害所受的影響,深怕自己的小孩和鳴人接觸後會受到傷害,所以都禁止自己的小孩跟鳴人做朋友。而鳴人也就是在受到所有村人歧視的眼光下一個人孤單的過了他的童年。


 


同樣的像我們這個族群的人不是也是這個樣子嗎?就連平常口口聲聲說最關心我們的家人,最愛我們的另一半,最要好的朋友當知道我們有這樣的嗜好的時候,許多的人仍就是選擇鄙視、離開、漠不關心甚至是打壓。更不用說周圍不認識的人異樣的眼光了。


 


就算當時在學校的時候,只有唯一最先認同他的人就是鳴人的班導師-伊魯卡。而他對鳴人實力的認同,對鳴人來說正是他人生的第一個轉捩點。雖然一直不受到大家的認同,但是鳴人從來都沒有放棄過,並且立志要做到木葉村最高的領導人-火影。為了得到別人的認同,一路走來,他拼了命的修行、幫助別人,尤其是跟他有相同的遭遇的人,為了幫助對方,常常豁出自己的性命。就這樣慢慢的和一些人成為朋友,也漸漸有人開始認同他。


 


當自己沮喪的抱怨別人用異樣眼光看待我們的時候,自己是否就能像鳴人一樣是更積極的去做一些事情,而不光只是一昧的沮喪而已。問問自己是否真的是已經盡全力去做我們該做的事情,而不是一直躲在內心的舒適區而已。


 


所以當自己遇到挫折的時候,回頭去想想鳴人的情節,常常又可以讓自己的內心裡找到勇氣、動力與目標。


 


鳴人接受了天生與眾不同的自己,堅持自己的目標以及他自己所謂的『忍道』。


 


那什麼才是我們自己該堅持的路呢?


 


葉子知道-也仍在堅持著、努力著


 


P.S非常感謝出這部漫畫的作者-岸本齊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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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jp.youtube.com/watch?v=7DWnyDhDc0U&feature=related
http://jp.youtube.com/watch?v=_Yt6Hi9xAmY&feature=related
http://jp.youtube.com/watch?v=z-RWlj-srZk&feature=related


 


看完之後其時葉子會有很大的無力感和想哭出來...原因就是假如自己能夠早20年走出自己的話,或許就可以改變許多事情了。當時自己國中的時候,因為台灣的社會太保守,周圍沒有這樣的人,也沒有這樣的資訊,所以就這樣放在心裡面就是將近20年,將近20年後的自己,發現想要美美的變裝,可是無奈已經有太多限制了...所以看到日本的這個節目,高中年代就已經可以被社會接受,甚至女朋友願意幫忙。感覺真的是有如天壤之別...。所以我也在家族裡面,發出家族信函,希望大家可以多幫忙把這個消息散發出去,原因是希望台灣有更多人可以早點接受這樣的觀念,可以早一點讓現在的年輕人趁著年輕的時候走出來,不要再像我一樣到了這樣的年齡,體型、外表、膚質等等都已經成為美美變裝的限制了...20年...真的可以改變一個人人生很多事務...


 


(以下是從家族發函出去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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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台灣目前還沒有類似的節目,如果想要多讓社會能夠接受我們,類似不錯的節目就必須常常在台灣被播放出來,希望大家可以把這些訊息外傳給更多人看到,或者甚至可以建議電視節目主辦類似的活動,相信藉由這些比較方便讓社會大眾接受的節目先讓他們先暖身之後,將來他們就會慢慢可以接受這樣的觀念。葉子一個人能力真的很有限,真的很需要大家的幫忙。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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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的感想)


 


看到日本可以把這種節目做到這樣的程度...


反觀台灣現在治安、政治、環境鬧得亂哄哄...


日本是可以包容很多不一樣的觀念,甚至可以從不同的觀念裏面創作出更好的東西出來。而某些中國人則只要是跟自己不同類型理念的人就是全力反對...(尤其是政治)。從基本的包容度就可以看得出一個國家會不會強盛。


真的希望台灣人可以放寬心胸,包容不同的理念走出更大更廣的遠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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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來已經寫了一大堆抱怨的文章的,結果想想就算抱怨也無濟於事。所以就它刪除然後重新開始...當下可以自己馬上轉變的就是心情,一切就都從好的開始吧!


2008年了!如果問我有什麼願望呢???


一、我要今年交到至少五個以上漂亮溫柔而且又喜歡我的女孩子做朋友(這樣會不會太奢求啊)


二、我要今年可以有超過三萬元的收入,希望日文的班級可以有20個學生以上(果然有點奢求)


三、我要今年寫的書可以被出版出來,出版費是由出版社出而不是自費(呵呵,既然是奢求就繼續奢求下去吧)


四、我要真的想支持我的人,不是想不反對就是等於支持,而是真的把曾經告訴過你們我所想要的,實際的支持。(有點索取,但是只是想告訴那些口頭上一直跟我說我支持你但是卻都只是口頭上說說而已的人)


五、我要今年可以把自己打扮成像女孩子,白天可以女裝外出(或許是個白日夢吧!)


對許多人來說,說這些事情感覺像是個人在做白日夢或是無言亂語吧!但是這些卻都是最真實的自己說出來的內心的話。我就是喜歡誠實的面對自己內心的想法。就是喜歡希望擁有這些願望。誰又知道定了這些願望不會實現呢?至少一定有一個人會堅持的相信著在這一整年內會實現而努力,這個人就是我自己。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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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午時分的月亮,長的是什麼模樣,你可曾注意過?是的,強烈的陽光讓人忽視了月亮的存在,就像心上的傷口,雖然看不見,但卻無法否認它帶來的悲哀!一個快樂的女孩,一對熱戀中的情侶,因為一次卑劣的事件,造成兩人心中難以揮去的陰影。」-轉載自<JET日本台


 


白晝之夜這齣日劇,内容是說明一個女孩子在和自己喜歡的男孩子相約在公園的途中遭受到歹徒的性侵礙,這件事情在女主角的心中造成無法抹滅的傷害,表面上和男主角的相處表現的如同正常人一般,但是彼此之間內心卻是存在著一層的陰影,在男主角長時間堅持、付出了許多耐心、關懷的情況下,最後才讓女主角走出傷害的陰霾。


 


曾經聽說一個女孩子因為小時候被自己的親戚拐去沒人的地方性侵害,結果當她長大的時候,就非常討厭男生碰到她的身體,這件事情她自己本身也幾乎忘記了,後來是因為心理醫師的引導,才發現最初的原因是小時候發生的那件事。


 


從小到大從來沒有人知道我有喜歡穿女孩子衣服的嗜好,所有人眼中的我也都是非常正常的人。一直穿著男孩子的穿著,一直做著男孩子該做的事情,所有的行為舉動完全和一般的男孩子沒有兩樣。但是隱藏在內心的心事卻是一直存在的,就好像雖然看不到白天時候的月亮,但是它確實是存在的,只不過被陽光給蓋過去。為了自己不被別人當作變態或異類而受到傷害,因此選擇了偽裝自己。曾經待在一個非常值得信賴及安全的環境,但是仍然不敢跟其他的人說。直到有一天自己喜歡一個人的程度超過了克服這層內心的障礙時,才鼓起勇氣告訴了一個人。就這樣這個存在於白晝的月亮將近二十幾年後才被發現。


 


或許有的人會覺得我們這樣的心情沒有什麼大不了的,就像平常的每個人都會有的一般心情而已。但是就自己的經驗來說,感覺就如同一個女子受到強暴之後的心情可以比擬,只有當事人才能夠體驗那一種獨自一個人灰心與恐懼。


 


不過一但走出那道陰霾之後,就會突然有一種這輩子所有放在全身的壓力全部都被釋放的感覺,內心所有的心事完全被清空,成為真正表裡如一的一個人,會發現那樣才是回到真正的自己。之後會覺得整個人生已經沒有任何所求甚至是沒有任何的遺憾的滿足感。確實如此,那個時候自己可以說是人生最快樂的一種體驗。也因此當時趁著那樣的心情,開始成立家族,開始想要讓其他跟自己有相同困擾的人可以趕緊的跨越自己的陰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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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自己問自己:「我到底在害怕什麼呢?我想要的是什麼呢?


 


自己走不出去的情況下,開始去找了許多的藉口


 


沒有自信、沒有合適的衣服、不會化妝、長得不好看、沒有錢、害怕家人被異樣的眼光看待,害怕自己找不到工作,害怕被別人指指點點


 


今天突然想到,假如今天有以上的條件的話,自己就會走出去了嗎?或許還是會再找出其他的藉口來告訴自己沒有辦法走出去。才發現原來自己一直在找藉口來去告訴自己無法去做些什麼事情。自己曾經說過「會找藉口的人,不管做什麼事情,都會為自己找藉口」,結果自己卻發現竟然也犯了同樣的錯誤。


 


自已問自己:「我的人生還有多久,要什麼時候才要開始真正去做呢?我無法去改變過去、無法去掌握未來,能夠把握的就只有當下,所以當下的我還在猶豫害怕什麼呢?那是自己真正想要的嗎?難道自己想要的比不上內心害怕的?如果是這樣的話自己真正想要的到底是什麼?假如醫生宣告我只能夠活三天,那我還會找這些藉口來阻止自己想要做的事情嗎?」


 


很高興發現了自己的盲點,心情有點豁然開朗,或許是該改變自己的觀念,趕緊繼續往下一步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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