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個傻瓜,不管做什麼事情,總是比別人晚了十幾年,例如:


一般人在十幾歲就已經開始交女朋友談戀愛,他則是在二十幾歲開始談人生第一次唯一的戀愛。


一般人在二十幾歲就已經大專畢業,他則是三十幾歲以後才大專畢業。


一般人在三十幾歲就已經工作穩定、相當的成就,甚至有家室,而他到現在年近四十仍是一無所成。


 


因為這個傻瓜不聰明,做事情抓不到要領,加上與生俱來『樂天派』的個性,所以不管學什麼或做什麼事情,總是都會來得比別人慢了好幾拍。


就連在變裝的領域也是如此,一般十幾二十歲的人就已經可以自然地走到陽光下,可是他到了三十幾歲才意識抬頭想要走到陽光下,又花了五年的時間心理調適才敢走到陽光下。


 


儘管如此,這個傻瓜仍是擁有自己的夢想-想寫書出書。


大約十年前,當別人問起他的夢想時,他臨時不曉得自己有什麼特別的夢想,思考了一陣子才想到要『寫書出書』,但他並不是想要當個作家,寫書只是想要舒發自己的心情,並且讓別人知道自己的想法和理念來證明自己的存在而已。


 


之後假如有人問他有什麼願望時,他總是會說想要寫書出書。可是周圍的人一直非常好奇,明明聽他口口聲聲的說要寫書出書,好幾年下來卻沒有任何動靜,都以為他只是隨口說說而已。畢竟他不像別人那麼聰明,平時的生活工作就已經讓他左支右絀了,哪還能在分出其他心力寫書呢?


雖然如此,他始終沒有放棄這個想法,果然如同他獨特的人生步調,十年後的他即將兌現了自己和對別人的承諾。


 


時間還剩下不到一個月ð


女裝向前走系列(2)『天啊!他竟然穿女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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